18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条件。单位集资建房的公积;
17、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金需公积金提取电话;
12、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南京离职公积金提取;
20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职工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条件;
6、购买公有住房的公积;
4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金需;
13、
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南京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管理规程》,差错调整。职工住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提取条件在职公积金提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,公积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金需;
15、退休的;
9、出境定居的;
10、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;
7、购买商品房的;
2、在国有(集体)土地上建造、女职工年满40周岁,在国有(集体)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;
19、租住商品住房的;
8、配偶、,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
11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;
5、南京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:
1、
16、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
14、本人、购买二手房的;
3、